■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司局长笔谈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了战略部署。高校考试招生和毕业生就业制度事关国家发展大计,事关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我们要深刻领会、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巩固经过历史检验、富有成效的制度机制,完善和发展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举措办法,推动高校招生就业制度体系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考试招生制度是国家基本教育制度。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启动实施的新一轮高考改革的实践证明,我国考试招生制度不断发展完善,已经形成了相对完整的考试招生制度体系,为学生成长、国家选才、社会公平作出了历史性贡献,对提高教育质量、提升国民素质、促进社会纵向流动、服务国家现代化建设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这一制度总体上符合国情,权威性、公平性社会高度认可。总体上看,我国高校考试招生制度体系具有多方面优势,主要有:坚持党的领导,确保考试招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坚持把考试招生制度作为国家基本教育制度,突出统一高考在人才选拔中的核心地位;坚持正确育人导向,选拔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坚持公平公正价值取向,着力完善规则,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坚持科学选才,建立完善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坚持规范管理,确保考试招生工作科学高效、有序实施。
高校毕业生就业既是国计、也是民生。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做出重要批示。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将就业优先政策首次置于国家宏观政策层面。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坚持就业是民生之本,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创造更多就业岗位。近年来,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为各行各业源源不断地输送了大量人才,为全社会就业大局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总体上看,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体系具有多方面的优势,主要有:坚持就业优先宏观政策,调动教育内外各方面力量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坚持“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毕业生就业工作机制;坚持把高校毕业生作为重要人才资源,支持和引导毕业生面向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基层一线就业,着力实现人才合理配置;坚持开展就业指导服务和困难帮扶,帮助学生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同时,高校招生就业制度体系建设与中央要求、百姓期盼相比,仍有不足和差距,需要进一步深化和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教育部党组的统一部署,科学谋划、精心组织,远近结合、整体推进,进一步深化高考综合改革,健全有利于高校毕业生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促进机制,扎实推进高校招生就业制度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是坚持和巩固。经过长期递进性的改革,高校考试招生、毕业生就业都已形成了一些比较成熟、比较定型的制度和政策体系,我们要切实保持制度自信和制度定力,毫不动摇坚持和巩固。比如,坚持把公平公正作为考试招生工作的基本价值取向,深入实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并健全长效机制,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构建和完善科学、规范、严密的教育考试安全体系等。再比如,积极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主动对接高质量发展对创新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的需要,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国家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要领域就业,组织实施好大学生基层就业项目,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等。
二是完善和发展。高校招生就业制度必须随着实践的发展与时俱进、创新发展。比如,要完善考试内容体系,把制度自信体现在国家教育考试之中,把制度自信的种子播撒进学生心灵;要完善分类考试制度,健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体系,畅通多元化录取通道。再比如,要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反馈机制,建立和完善毕业生就业质量跟踪评价和用人单位跟踪调查工作体系,促进高校学科专业调整,完善高校招生、培养、就业的有机联动机制。三是遵守和执行。必须强化制度意识,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严格遵守执行国家有关法律和国家教育考试招生违规行为处理办法。高校考试招生要严格遵守和执行“30个不得”“十严禁”“十公开”等纪律要求;严格规范特殊类型招生,坚决不允许特殊招生变成“特权招生”。高校毕业生就业要落实高校“一把手”工程,做到就业工作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四到位”,推动各地各高校将毕业生就业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目标管理考核体系;严格遵守和执行“三严禁”“四不准”等规范要求,让制度在执行中更有生命力。
我们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高校招生就业制度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供有力支撑。
《中国教育报》2019年12月18日第1版